價值1000多億的“紅罐王老吉”商標之爭又起波瀾。
尺度APP發(fā)現,今日下午,加多寶官網宣布,最高法將加多寶與廣藥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發(fā)回重審。最高法裁定文書認為,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
于是,最高法裁定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裁決,并發(fā)回重審。
“怕上火,喝王老吉”,這句耳熟能祥的廣告語,讓加多寶主導下的“王老吉涼茶”從市場銷量不足2億成長為年銷售數百億的涼茶帝國,“紅罐王老吉”商標價值被評估超千億。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能夠與可口可樂較勁的民族飲料品牌,卻因為一場商標爭奪戰(zhàn)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糾紛中,且至今訴訟雙方仍沒有贏家,處于兩敗俱傷的尷尬境地。
事情起源于1995年,廣藥集團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銷售權益租給加多寶,兩年后,廣藥集團與加多寶的母公司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2000年,雙方再度簽署合同,約定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就在2001-2003年期間,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向廣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先行賄300萬港幣,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延續(xù)到2020年。
資料顯示,2011年11月,廣藥集團開始將王老吉的其他品類授權給其他企業(yè)。對此,加多寶發(fā)表聲明,雙方的矛盾開始公開化,并在2011年底訴諸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此后,上述商標之爭歷經 “判決-不服判決-上訴”,對加多寶和王老吉兩個品牌損傷極大。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控股股東廣藥集團稱,收到廣東省高院關于“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4.4億元。與此同時,加多寶發(fā)布關于商標糾紛判決結果的聲明,表示不服該一審判決,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如今,事情如加多寶所愿,被裁定發(fā)回重審。加多寶與廣藥集團之間這段“恩怨情仇”真是剪不斷,理還亂。那么,這是否意味著“紅罐王老吉”商標案將會反轉?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劇情反轉,對上市公司白云山將是重大打擊,其不僅在業(yè)績方面遭受損失,還可能承擔相應訴訟費用。資料顯示,白云山是廣藥集團的“紅罐王老吉”商標托管方,白云山又將“紅罐王老吉” 商標授權給控股子公司王老吉藥業(yè)使用。
2018年,白云山實現營業(yè)收入422.3億元,同比增長101.55%,其中王老吉藥業(yè)強勢貢獻營收約94.9億元,占公司總營收的22.5%。
可以想象,“紅罐王老吉”商標事關白云山百億營收。廣藥集團方面表示,發(fā)回重審并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我們會全力做好該案件重審的各項工作。具體情況請以明天廣藥白云山上市公司公告為準。
文 | 張佳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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