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79789號圖形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閱讀:186 2022-08-22 21:47:45 來源:商評委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60779789號圖形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一、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57967686號“奇林牧及圖”商標、第31919710號“如意安及圖”商標(以下分別稱引證商標一、二)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二、申請商標經過長期使用與大量宣傳,該商標與申請人建立了固定的、唯一的聯系,取得一定知名度,已經形成穩(wěn)定市場格局。三、經查,已有與本案情形類似的商標獲準注冊。綜上,請求準予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初步審定。
  申請人在復審程序中提交了使用圖片等證據。
  經復審認為,申請商標圖形與引證商標一、二顯著識別圖形在表現手法、設計風格、構圖特點等方面均較為相近,在隔離狀態(tài)下,相關公眾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區(qū)分,已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飯店等復審服務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飯店等服務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申請商標若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于市場,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已具有較高知名度,進而產生足以與引證商標相區(qū)分的顯著性。商標評審遵循個案審理原則,申請人所述其他商標注冊情況與本案情形不同,不具有可比性,不能成為本案申請商標獲得初步審定的當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相關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興趣
推薦閱讀 更多>
推薦商標

{{ v.name }}

{{ v.cls }}類

立即購買 聯系客服
免费无遮挡无码视频在线观看,久久天天躁日日躁狠,日韩a级无码免费,日本韩国偷拍视频对白不卡高清精品 www.sucaiwu.net